這場座談會不論是與談內容或QA的提問與討論都非常精彩,之前本部落格也曾介紹過這個活動。且聆聽座談過後對我當時閱讀鄂蘭相關文章有所助益,亦引用了當時的與談稿(這篇)。現在看到座談全文釋出自然甚好。但可惜的是,當天似乎未能向全部提問人取得授權,因而QA只收錄與談人對提問的回應(但回應前有先以重點整理的方式重述)。這部分或許可參考風傳媒兩篇不錯的報導,可能有些幫助:(連結1 + 連結2) 。此外,先前海報上有提到會出席的顏厥安師,當天有事未能出席。而礙於一些智慧財產權相關爭議,這裡暫且只提供華藝網站連結以及先將編者的話放上,而未能直接張貼全文電子檔。
2006 年,政治學者吳乃德將轉型正義稱為「台灣民主化的未竟之業」,並指出補償被害者、卻遺忘加害者的不對稱現象:「在台灣至少有一萬多個受害者,可是沒有任何一個加害者」。十年後的2016年,首次的全面政黨輪替為實踐民主化的未竟之業帶來再一次的政治機會。不過,加害者問題之所以在新政府就任之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不是由來於執政者推動轉型正義的積極作為,而是因為蔡英文總統提名威權時期參與追訴政治案件的檢察官謝文定為司法院院長暨大法官、並提出「威權服從說」為之辯護所引發的爭議。基於對政
治與社會議題提出理論反思之初衷,《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在2016年10 月與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人權與法理學研究中心、基礎法學研究中心共同舉辦「加害者的過去與現在式」論壇,邀集政治、哲學與法律學者,共同對於轉型正義的加害者議題提出分析。轉型正義所涉及的加害者政治與法律哲學問題,可分為過去與現在兩個面向。首先,如果不應遺忘過去在威權體制下侵害人權的加害者,我們該如何定義加害者、認識並評價加害者的行為與所應承擔的責任?人們對於惡法是否仍有服從的義務?服從法令可否作為加害行為的正當理由,從而豁免加害者責任?被追訴的納粹官僚多以奉令行事的體制螺絲釘說來為自己辯護,Hannah Arendt 則以banality of evil(邪惡的平庸性)來說明極權體制下官僚奉令行事的作為,引發了極大的爭論。這些問題都涉及道德與罪責的判斷,以及究責的正義途徑選擇。其次,在民主化之後所需思考的加害者現在式,不僅有對過去加害者在當代的究責問題,還有民主體制之下是否可能存在基於過去威權或威權歷史而產生的新加害行為。例如,否認大屠殺或二二八事實的言論,是否構成一種當代的加害行為,或者這類言論仍屬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對於這些轉型正義加害者問題的回答,既說明了歷史記憶在當代社會中的意義與角色,也表達了人們在政治與法律哲學思考的價值思辯。本次座談會參與者眾,討論過程相當熱烈,亦有媒體加以報導。本刊會後將論壇內容謄打成稿(部分內容依據引言人所提供之書面資料),並經引言人修訂校閱後刊載,為這場轉型正義的思辯活動留下紀錄以饗讀者大眾,也期能藉此對轉型正義的公共思辯與實踐有所貢獻。
主持人:謝世民(中正大學哲學系教授)
與談人:蔡英文(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蘇慧婕(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助研究員)
陳俊宏(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葉浩(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陳昭如(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吳乃德(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