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前所上舉辦了一場小型的座談會,討論的重點主要是契約法學者Charles Fried的 Contract as Promise一書。該書第一版成書於1981年,是美國至今仍然十分重要的契約法理論之著作。
根據我在座談會的聽聞,作者Fried對於美國契約法缺乏一以貫之的理論感到不滿,但又想要與當時方興未艾,企圖使用一貫又簡單粗暴的法經濟分析思維別個苗頭。在該書中,他主要是透過「信任」(trust)此一概念闡明契約與承諾所具有拘束力(binding force)。
沒有看這本書,只是去聽聽座談會的我就只能先簡介到這樣了。以下只是想藉題發揮,紀錄一下我想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