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對於理由的回應呢?理由是對於行動的指引。理由之所以能指引對於我們的行動給予指引,是來自於背後的價值所支持 ─它來自於事物們事實上之狀況所帶有的價值。
因此,對於理由的回應,不外就是在透過認識能力去感知並去回應我們所身處的世界、世界中的自身、或者是在自身之中的種種狀況:我們是在回應這些狀況中的某些特性。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我們身為理智行動者(rational agent)其實是「世間的存在者」(Being in the world) ,理智能力所要回應的即為我們身處在世界的處境。
這意味著什麼呢?一方面,我們透過認知能力去感知並回應世界;另一方面,透過這樣的互動,我們也逐步構成自己,因此在這樣的回應過程中,理智能力是我們人格的構成(constitutive of personhood)。人格的構成是經由一連串的過程,是我們透過對於跟世界來回活動而形成自我圖像,透過這過程的回饋來產生出身為人的樣貌。
按照這樣的看法,理智能力的確是回應理由,但回應理由可以關連到一個更巨大的面向:人格的形成;而人格形成的能力,似乎並不如開車一樣完全仰賴於我們自己的刻意運作,我們的人格是在平常一系列與世界互動的過程之中產生的。當然,我們可能會有各種的心理因素或是環境狀況使我們不能適當運作此能力,比如喝酒喝到醉茫茫、或是被下降頭下蠱的人;我們也可能透過自己的決定去凸顯某一種面向,比如說只去按照審慎理由行動而成為自私的人。但至少我們可以看到,理智能力並不是如同開車或是說英文等能力完全仰賴於決定才能運作,它是一種「半自動」運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