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也是許多過去重要民主時刻的發生之日。在今年12月10日下午的凱道上,會有場爭取同婚的音樂會,希望可以讓大家站出來一起表態聲援。在活動之前突然在網路上看到有彩虹濾鏡效果的網站,就把自己的臉書那張貓頭鷹頭貼拿去改了。但想來想去,比起只能在事情過後幕垂鴞翔,或許這張耶穌才是更為適合的圖像。
在遠藤周作的小說《沉默》中時常會出現踏繪的場景,日本幕府會要求人們踩過聖像做為棄教宣示,不然就有各種惡害降臨在自己與他人身上。在小說中,有一句話一直會出現:「耶穌會為了人們棄教吧?」
一般來說,我們是透過事物本身對我們的價值而獲得了一個關注事物的理由。比如說,這本書很好很對我的胃口、或這本書對我論文很有幫助,這因此構成了我買這本書、讀這本書的理由。
但在愛之中正好有另一個相反的狀況。我們因為愛這項事物,本身就可以賦予這項事物價值,我們對它的愛本身就構成了我們的理由。如果有人還硬要去問為了什麼理由什麼價值才要去愛,那麼按照哲學家Frankfurt的說法,這個人還沒有進入愛的情境中,這人似乎有點沒搞清楚現在的狀況。
這個分析對於神也應該有效。神並不是出於造物對祂的價值而愛我們,神本身就是愛。神就是愛,因此在祂眼裡的造物都是善的(創1:31)。因為神愛著我們,祂賦予了我們存在,而且我們都是善的存在。我們的存在本身蒙受著神的愛與祝福而生,是一種禮物。
對於造物的我們而言,我們被無緣無故地被賦予了來自神的禮物,但我們不可能給予神同等的回禮。因為神本身是全善的存在,我們無法為全善者增添任何價值。那麼,我們該怎麼處置這樣一份「不當得利」呢?
除了全善者的神之外,在我們眼前的還有著那樣一個世界,世界中有著各式各樣的人,這些都是神的孩子。這世界與這些人有時對我很好很合我的胃口,但有時又讓我看得很礙眼不習慣不喜歡。一般來說,和我胃口者備受我的偏好讚賞與喜愛,不和我胃口的會被我驅逐於視線或是世界。這是常見的行動模式,但這其實並不足以稱善並回應那個來自神的贈禮。神的贈禮是出於無條件的愛,那麼我們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去愛吧!為那些我們原本會認為不應存在者獲得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