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都是法律帝國的子民,是其方法與理想的忠誠追隨者,當我們在辯論因此必須做什麼的時候,我們心中正受著它的束縛。─羅納德‧德沃金,《法律帝國》
在許多的哲學性或是政治性文件裡面,「我們」一詞常常出現於文句當中。比如像是前面引用的《美國獨立宣言》中的「我們認為」,或者像是「我們都能同意」、「我們都是......」等等。
那麼,這個我們到底是指誰呢?為什麼會刻意使用「我們」一詞呢?
最近突然一時興起開始讀起哲學家Bernard Williams (前面那個帥大叔)的一本書:《羞恥與必然性》(Shame and Necessity)。Williams是20世紀一位知名英國哲學家,在道德哲學上十分重要(還跟我論文稍稍有點關係)。但不是哲學圈的人可能對他比較陌生,因為他大部分的成就是在對於常見的道德理論(如功利主義、康德義務論)進行有力的攻擊與批判,而較少去創建與勾勒自己系統性的理論(理由的內在論或許可能算是例外),啊不過這些都很難而且都跟這裡要講的都暫時無關啦 XD。
《羞恥與必然性》是一本講述古希臘文學與哲學的書,是他應邀去美國柏克萊大學講學的主題。讀古希臘的戲劇和哲學某程度來說算是我的不專業休閒興趣。而看到一個分析哲學家談論古希臘文學對我來說更是感到驚奇(因為這不太像一般對於分析哲學家的印象 XD)。在這本書中,Williams 企圖反駁一種常見的「進步主義」想法,進步主義認為古代人的道德或行動思維觀念比起現代人來說是較為貧乏或缺少;Williams則認為,事實上「我們」跟那些古希臘人其實相當相似。我們跟古希臘人如何相似這當然是個有趣的問題,但留給大家自行享受這個閱讀過程。這裡的另一個問題是:他所寫的「我們」是指誰啊?是指他這樣牛津大學畢業並且受到古典學薰陶的高知識份子?還是指所有的西方文明下的人呢?那像我這樣完全不是在西方文明中成長,沒受過古典學薰陶的人也是他這裡所謂的「我們」嗎?原本乍看之下無關緊要的「我們」一詞,在這個尖銳的問題之下突然也有了一定的重要性了。
Williams在第一章的第七個註腳裡回答了這個問題。我覺得他的回答很有意思。一定程度也回答了我前面所提出的問題,或者說,他表達了當「我們」一詞被使用時所蘊含的一種最合理而且也最有吸引力的解釋。Williams說:
More than one friend, reading this book in an earlier version, has asked who this ubiquitous "we" represents. It refers to people in a certain cultural situation, but who is in that situation? Obviously it cannot mean everybody in the world, or everybody in the West. I hope it does not mean only people who already think as I do. The best I can say is that "we" operates not through a previously fixed designation, but through invitation. (The same is true, I believe, of ''we" in much philosophy, and particularly in ethics.) It is not a matter of "I" telling "you'' what I and others think, but of my asking you to consider to what extent you and I think some things and perhaps need to think others.
「不只一位朋友在閱讀先前的草稿時問過我,這隨處可見的「我們」是指誰。它指的是一定文化處境下的人們,但誰又身處在這樣的處境中呢?很顯然,「我們」不是指世上的每一個人,也不是指在西方世界之中的每一個人。我希望它不只是去指那些已經有跟我一樣思考的人們。我最多只能說,這裡的「我們」一詞並非是預先而僵固的指定,而是透過「邀請」來運作的(我相信這在哲學、特別是倫理學中的「我們」一詞也是如此)。這並不是一種我來告訴你「我跟其他人在想什麼」,而是我請你來想想,你跟我要把某些事情想到什麼樣的程度,還有我們或許有什麼其他需要好好想想。」
希望這樣一個對於「我們」的想法有順利邀請到你。